紫光股份: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问询函之回复
股权交易 - 交易前公司通过紫光国际持有新华三51%股份,交易后间接持股比例提升至81%[3] - 公司拟21.43亿美元现金购买新华三30%股权[4] - 19%股权远期交易价格对应为13.57亿美元[6] 会计处理 - 购买30%股权会计处理确认时点为股权交割完成日[8] - 紫光国际个别报表将30%股权对价及支出作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入账[9] - 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购买30%股权差额冲减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10][11] - 19%股权的两项期权应确认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确认时点为30%股权交割完成日[13] - 紫光国际个别报表将两项期权作衍生金融工具核算并以公允价值计量[15] - 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相关合同义务按规定确认和计量[16] - 上市公司应将回购义务确认为金融负债,金额为现值[17] - 30%股权交割完成日按现值确认金融负债并冲减资本公积[18] - 需冲销紫光国际财务报表中的衍生金融资产/负债[18] 合规情况 - 19%股权的期权远期安排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19] - 本次交易涉及的具体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0] 期权行使 - HPE开曼可在30%股权交易交割完成后第16个月首日起至第36个月截止时行使出售期权[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