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与资产审议 - 审议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4]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 担保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6] - 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审议[6]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6] 股东大会召开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9]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召开[8] 投票相关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定后不得变更[19] 会议变更与征集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向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5]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两位及以上副董事长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监事会召集的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监事推举一名监事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27] 会议报告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向股东大会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述职[27] - 年度股东大会上,监事会应就去年工作向股东大会报告,包括公司财务检查情况等[27] 审计意见处理 -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说明相关事项及影响,若对当期利润有直接影响,应按孰低原则确定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8] 会议流程 - 会议主持人表决前应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28] - 股东大会应按召集通知所列议题顺序讨论和表决,给予每个提案合理讨论时间[28] 决议通过 - 股东大会做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3] 选举制度 - 股东大会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或监事时应采取累积投票制[41]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所持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41] - 参加股东大会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为有效投票权总数[41] 中小投资者表决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3] 表决权限制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3]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3] 计票监票 - 股东大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37] 投票方式 -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36] 投票规则 - 股东对单个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所投票数总和不超其有效投票权总数[43] - 每位股东所投董事或监事选票数总和不超其有效投票权总数,候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43]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或监事得票数须为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43] - 中选候选人数超应选人数,得票多者当选[44]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已当选人数超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缺额下次股东大会选举填补[44]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不足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44] - 因候选人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进行第二轮选举,仍不能决定则下次股东大会另行选举[44]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6][47]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公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并在指定网站及报刊刊登[47] 法律意见 -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聘请律师对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47]
紫光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