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由子公司紫光国际现金购买新华三少数股东股权[2] 交易优势 - 交易利于提高资产完整性、改善财务、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等[2][3] 交易合规 - 交易不涉及报批事项,对方对资产有完整权利,符合监管要求[2][3] 说明时间 - 说明发布时间为2024年6月7日[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由子公司紫光国际现金购买新华三少数股东股权[2] 交易优势 - 交易利于提高资产完整性、改善财务、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等[2][3] 交易合规 - 交易不涉及报批事项,对方对资产有完整权利,符合监管要求[2][3] 说明时间 - 说明发布时间为2024年6月7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