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化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河化股份河化股份(SZ:000953)2024-04-25 22:56

战略委员会 - 成员由3 - 5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18]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组长为总经理,副组长1 - 2名[7]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7] 提名委员会 - 成员由3 - 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21]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21]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经理前1 - 2个月提建议和材料[26]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9]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29]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3 - 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3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35]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4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4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成员由3 - 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50]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0]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0]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等[52] - 对董事和高管考评分三步[54][5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57]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58] 其他 - 各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会前三天发通知并提供资料[13][28][57]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试行,解释权归董事会[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