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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化股份: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5月修订)
河化股份河化股份(SZ:000953)2024-05-21 19:13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的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有5年以上会计等专业全职工作经验[7]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9]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2] 补选与解除 - 独立董事提前离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13]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21] 履职要求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需为会计专业人士[16]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9]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10年[20]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7] - 部分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8] 公司保障 - 公司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24]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5] - 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并反馈采纳情况[25] - 公司按规定向独立董事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5]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提出延期会议,董事会应采纳[25]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报告证监会和交易所[26]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6]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26] 会议规定 - 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提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2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2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