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化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8月)
河化股份河化股份(SZ:000953)2024-08-22 18:13

交易申报 - 董监高买卖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核查并提示风险[5] - 相关人员特定时点或期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视为向深交所申请按规定管理股份[6] - 董监高及其相关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及衍生品种需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14] 交易限制 - 董监高不得融券卖出公司股份,不得开展以公司股份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8] - 董监高多种情形下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如离任后六个月内等[8] - 董监高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如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9] 转让比例 - 董监高就任时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9][10] - 以前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所持股份总数为基数算当年度可转让股份数量,新增股份按规定算可转让比例[11] - 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持有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1] - 董监高因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17] 股份锁定与解锁 - 董监高离任申报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锁定股份,到期解锁无限售条件股份[13] 违规处理 - 董监高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情况,6个月从最后一笔交易时点起算[15] 减持规定 - 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书面告知董事会秘书并备案公告,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5] - 减持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公司有重大事项时,董监高应披露减持进展及关联性[16]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未完毕,董监高应在规定时间报告并公告[17] 其他 - 公司章程可对股份转让规定更严限制条件[11] - 董监高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7] - 董监高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需按相关法律履行报告披露义务[18] - 董监高和证券事务代表违反制度,公司可追究责任并记录处理情况[20] -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买卖股票参照本制度执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