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我们经过对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资料进行审阅与讨论,认为公司能 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 对外担保行为,并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除了为控股 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以及为参股公司子公司 重庆派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提供担保外,无其 他任何对外担保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为150,574.42万元, 全部为公司及子公司为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报告期末,公 司及子公司为相关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重庆派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对外合计提供担保余额为 275,387.3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 14.10%。除此之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对子公司的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