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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医药: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华东医药华东医药(SZ:000963)2024-04-09 20:36

董事会秘书任职 - 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近36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七种情形不得担任[4] - 公司应在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13]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7] - 应出席公司年度报告说明会[10] 董事会秘书管理 - 聘任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4] - 聘任、解聘应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14]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秘书可提交陈述报告[14] - 出现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5] - 聘任需签保密协议,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15] 董事会秘书代行 - 空缺时先由董事长代行,指定人员后代行[15]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5] 其他规定 - 以传真等方式召开董事会,表决原件会后二日内送达[9] - 董事会可设基金,由秘书制定计划报董事长批准[10] - 公司保证秘书参加交易所后续培训[16] - 履行信息披露指派人员与交易所联系[16] - 董事会决定秘书报酬和奖惩,由相关委员会考核[18] - 秘书违法违规依法担责[18] - 细则与国家法律抵触按国家规定执行[20]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原细则废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