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相关 - 董事会需在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2]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3]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提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还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人员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4] - 董事会应在收到董事辞职报告2日内披露情况[5]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在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会议提议相关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6] 监事相关 - 监事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7] 利润分配相关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7] - 当年净利润和年末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可分配股利[8][9] - 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等可不进行利润分配[9] - 符合条件公司原则上每年一次现金分红,可中期分红[8][9] - 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8][9][1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0][1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0][1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0][11]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2][13] - 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12][13]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董事会专题论述,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12][13][14] - 公司原则上每三年制订一次分红回报规划,经营无较大变化可参照最近一次执行[12][14]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扣减该股东现金红利偿还[14] 章程修订相关 - 2024年4月8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14]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4]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公司章程》变更工商登记手续[15]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全文详见指定媒体及网站披露内容[15]
华东医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