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在福建省宁德市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四部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 事宜》的有关规定,我们在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听取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有关人员的相关意见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 的态度,对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二)独立意见: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均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上述资料是由公司提供, 其完整性、真实性由公司负责,我们仅就上述资料发表专项说明及独 立意见。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刘 宁 郑守光 温步瀛 3、报告期内,公司对参股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为0元; 4、报告期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