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陆: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草案)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2名独立董事,其中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股东及其亲属等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9]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职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应解除职务[10]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等60日内补选[11] - 提前解职应披露理由及异议[11] 独立董事职责与权限 - 应持续学习并参加培训[13] - 履行参与决策等职责并行使特别职权[13]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5] 独立董事报告与资料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6] - 公司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8]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超5%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3]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监高的股东[2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特定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19]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