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及公司章程的公告
新大陆新大陆(SZ:000997)2023-12-28 19:11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部分制度及公司章程议案[1] - 《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有权按要求修改相关条款[32] 独立董事规定 - 公司设立2名独立董事,其中1名为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16]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1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17][18]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20] - 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撤换[20]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23] - 董事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改选独立董事,逾期独立董事可不再履职[21]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5] - 重大关联交易中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24]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总额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26] - 2名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可联名书面要求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相关议案[26]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及独立董事本人应至少保存5年[27]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28] - 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从每年不少于10天增至15天[15] 董事会下设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等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1/2以上比例[25]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0]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0]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等多项事项,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0]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并向董事会提建议[3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薪酬政策等并向董事会提建议[31]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12]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监高的股东[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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