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平高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董监高任职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4] - 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4]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数量[6] 股份交易申报 - 增持前10个交易日书面通知并披露计划[6] - 转让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6] 信息披露时间 - 减持完毕或未完成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7] - 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7] - 个人及近亲属身份申报2个交易日完成[8]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公开[9] 交易限制期间 - 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1] 违规处罚措施 - 董监高违规转让股份证监会依《证券法》处罚[13] - 公司可对违规董监高给予警告等处罚[13] 其他规定 - 控股子公司董监高及总部负责人买卖股票二日内报告[14]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5] - 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16] - 2024年9月29日董事会发布此制度[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