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三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 年 12 月 13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修订) 1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促进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 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制度 等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并至少有一名独立 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