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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三九: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华润三九华润三九(SZ:000999)2024-03-22 20:16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强先生、姚兴田先生、许芳女士、刘俊勇先生、屠鹏飞先生的 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 关 于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性 情 况 的 专 项 意 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华润 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张强先生、姚兴田 先生、许芳女士、刘俊勇先生、屠鹏飞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