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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房能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金房能源金房能源(SZ:001210)2024-04-28 15:41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5] 缺陷定量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按利润总额、资产总额等设缺陷定量标准[7][8] - 非财务报告内控按直接财产损失设缺陷定量标准[10] 缺陷情况 - 报告期内无财务及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及重要缺陷[10] - 董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无非财务重大缺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