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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房能源:公司章程(2024年6月)
金房能源金房能源(SZ:001210)2024-06-23 15:3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69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677230元[9] - 公司股份每股面值1元[15] - 公司股份总数为130677230股[15] 股东信息 - 发起人杨建勋认购股份18937729股,持股比例31.56%[15] - 发起人付英认购股份7878464股,持股比例13.13%[15] - 发起人魏澄认购股份7878464股,持股比例13.13%[15] - 发起人丁琦认购股份7878464股,持股比例13.13%[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2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23] - 股东对股东大会等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等诉讼[2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9]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等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1]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1]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特定情形发生2个月内召开[3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7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和主持[76]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董事会秘书1名、副总经理1 - 3名、财务负责人1名[83] - 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84] 监事会相关 - 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人[95]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95]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7]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01] - 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107]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11] - 公司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既定现金分红政策确定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4]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20] - 公司合并等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纸及网站公告[12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0]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等的股东[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