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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特货: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中铁特货中铁特货(SZ:001213)2024-09-04 17:58

股份限售解除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50%[2][11]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中国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数量为34亿股[13]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9日[2][11] - 首次公开发行后限售股份数量为40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00%[3] - 首次公开发行后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4.4444444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3] 公司上市情况 - 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3]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40亿股[3] - 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4.44444444亿股[3]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4444444亿股[3] 公司承诺事项 - 促使关联交易按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条件进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并履行决策程序[7] - 若违反承诺致使发行人及其公众投资者遭受损失,将全额赔偿[7] - 若承诺未能履行(非客观原因),将披露原因、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归发行人[7] - 若未完全履行承诺或赔偿完毕前减持股份,减持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用于履行承诺或赔偿[7] - 若因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未能履行,将披露原因并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7] - 协调国铁集团在未来两年内完成划拨土地的授权经营手续[9] - 承诺人在相关损失发生之日起30日内对中铁特货进行足额补偿[10] 产权相关情况 - 确认中铁特货郑州机械保温车辆段房屋建筑物产权无纠纷,将协调完善产权登记手续[8] - 中铁特货郑州机械保温车辆段土地于2016年8月办理国家授权经营手续至郑州局集团公司,2019年12月被中铁特货收购[8] - 确认中铁特货在土地办理授权经营手续前无偿使用,办理后至收购完成期间有偿使用[8] - 确认中铁特货广州和柳州机械保温车辆段房屋建筑物产权无纠纷,将协调完善产权登记手续[8] - 中铁特货广州和柳州机械保温车辆段土地为划拨用地,特货有限设立时未作价出资注入[8] 保荐机构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14] -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