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味央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千味央厨千味央厨(SZ:001215)2024-01-22 16:02

委员会组成与产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或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产生[4]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15] - 两名或以上委员或召集人提议可开临时会议[15] - 会前五个工作日通知委员并呈送资料[1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表决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考核评价 - 一般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考核评价[15] - 换届和高管聘任专项考核在会前四十五天内完成[15] - 董事和高管向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16]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供董事查阅[18]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0] - 董事会年末评估委员会工作[22] - 评估内容含细则合规性、委员独立性等[23] - 委员会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提交年度工作汇报[24] - 细则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生效,修订同[26] - 细则与新法规抵触按新规定执行[26]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细则由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制定[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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