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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瓷股份:华瓷股份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3月修订)
华瓷股份华瓷股份(SZ:001216)2024-03-28 17:49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设三名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4]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聘任的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员[10]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8]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独立董事管理规定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应提议解除职务[11] - 因特定情形辞职等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1] 公司支持措施 - 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1]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2]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2]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22]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