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形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六种情形下需召开[2] 提议召开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或请求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临时提案相关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公告补充通知[11] 通知股东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2] 股权登记日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2] 会议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投票时间规定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决议公告内容 -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内容[17]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0]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应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方案实施时间 -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等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4]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的股东大会决议[24] 会议秩序维护 - 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应保证股东大会正常秩序[17] 股东参会权利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不得拒绝[23] 会议主持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推举他人主持[19] 表决计票监票 - 股东大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律师等共同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22] 中小投资者权益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24]
华瓷股份:华瓷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