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食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员[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尽快指定新委员,未达前暂停职权[6]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每季度一次,提前五天通知[18] - 董事会等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口头通知[18] 事项审议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15] 年报相关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审计时间,督促提交审计报告[16] - 对年度财务报告表决,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文件年报披露[16]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委员可委托他人,独立董事只能委托独立董事[19] - 授权委托书会议表决前提交,需签名[19]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罢免职务[20]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紧急情况可通讯表决[20] - 集中审议、依次表决[21]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记录包含日期等内容[21]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1] - 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21] 生效时间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