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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食品: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青岛食品青岛食品(SZ:001219)2023-10-26 19:38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投诉处 理工作,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资本市 场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应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依法、及时解决问题,切实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处理投资者涉及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 权益保护等相关的投诉事项。公司客户、员工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公司产品或服务质量、 民事合同或劳资纠纷、专利、环保等生产经营相关问题的投诉不属于本制度规范范围。 第二章 工作机制 第四条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重要内 容,公司各部门应统筹协调,规范处理投资者投诉。 第五条 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投资者投诉接收受理、分类处理与汇总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