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视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魅视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 法规文件要求,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3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1.71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2,750,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人民币 47,159,5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95,590,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