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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视科技: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魅视科技魅视科技(SZ:001229)2023-09-26 21:01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议案并对所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 见 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其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方华先生、叶伟飞先生、曾庆文先生、张成旺先生担 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