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视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补选与会议 - 委员辞职致人数不足,六十日内完成补选[7] - 会议原则上现场召开,提前三日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十年[11] - 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通过[12][13]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也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可免去职务[13]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全体委员半数以上(不含本人)决议是否回避[15] 会议流程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含传真表决)[14] - 现场会议有记录,出席委员签名,董事会秘书保存[19]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记录,委员签字报董事会[22] 职责与制度 - 委员可调查董事、高管,各部门应配合[21] -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会议前期准备并提供资料[21] - 按方案对董事及高管绩效考评,提出报酬方案报董事会[22]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