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旅环境: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劲旅环 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 相关资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页为《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建国___________ 陈高才___________ 华 东___________ 2023 年 10 月 30 日 经审核公司本次所聘任财务总监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我们认 为,本次聘任的财务总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以及工作能力,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财务总监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