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达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2、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 的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永达股份")拟 通过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51%的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国金证券")接受 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其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他相关法规规范要求,国金证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 作出如下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已对永达股份及其 交易对方、标的公司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 见与永达股份及其交易对方、标的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确信 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