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菲电气: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浙 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我们作为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经认真审查相关文件,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违规的情形。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 公司本次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的议案》的修订,主要是根据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所作出,更新编制的本次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