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20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9] - 公司股份总数为80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7] 股东信息 - 陆云峰认购股份500万股,持股比例9.311%[17] - 凌莉认购股份500万股,持股比例9.311%[17] - 嘉兴博菲控股有限公司认购股份2780万股,持股比例51.7691%[17] - 海宁聚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660万股,持股比例12.2905%[17] - 海宁云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930万股,持股比例17.3184%[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合并等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3]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6]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 公司董事等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 公司董事等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26] 股东权利与股东大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特定诉讼请求权[33]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9] -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除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超3000万元,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4]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7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4]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等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提出提案,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5] 董事会与监事会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11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2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126]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为三分之一[155]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5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62]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62]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6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4] - 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66] - 自2022年起三年内,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20%[167]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80%[168]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40%[168]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20%[168]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75]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20天通知[17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3] - 依照规定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4]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95]
博菲电气: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