炜冈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或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在独立董事委员中任命[3] 职责与工作机制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 - 就董事和高管薪酬等向董事会提建议[6] - 负责组织董事和高管绩效评价[9] 会议相关 - 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日常办事机构[4] - 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14] 细则生效与修订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通过后生效[18] - 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