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新能源: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价格定价方式公允, 方案公平、合理,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 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提交至股东大 会审议。 三、关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