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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新能源:《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立新能源立新能源(SZ:001258)2023-12-29 20:02

第一章 总则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Lixin Energy Co., Ltd.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 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新疆立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