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新能源: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修订稿)
1、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 2024 年 12 月前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 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 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获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 不超过 28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8,000.00 万元。因此,假设本次 发行数量为 280,000,000 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213,333,334 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 198,000.00 万元,未考虑发行费用及股票回购注销等因素的影响。本假设不 对本次发行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做出承诺,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 报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 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发行的实际发行股份数量、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 据监管部门审核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3、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 大变化;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Lixin Energy C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