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铖昌科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铖昌科技铖昌科技(SZ:001270)2024-04-26 20:47

股权激励规模 - 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3]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3]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3] 公司合规条件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2] 激励对象限制 - 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及其亲属[2]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2] 绩效考核与限售规定 - 绩效考核指标含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指标[5]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29]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27] -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28] 程序合规 - 监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意见[34] - 公司聘请律所出具法律意见书[35] - 公司符合实行股权激励条件[35] - 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符合规定[35] - 计划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符合规定[7] - 激励对象确定符合规定[7] - 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