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铖昌科技: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铖昌科技铖昌科技(SZ:001270)2024-04-26 20:47

激励计划规模 - 拟授予32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15,653.8124万股的2.0442%[6][25][26][28] - 首次授予29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90.6250%,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8526%[6][25][26][28] - 预留授予3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9.375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916%[6][25][26][28]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总人数为94人,包括骨干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7][22] 授予价格 - 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25.88元[7][34] 有效期与限售期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8][25][29] - 限售期分别为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30] 解除限售比例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40%,第二个和第三个均为30%[31] - 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各解除限售期比例为40%、30%、30%[31][32] - 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各解除限售期比例为50%、50%[32] 业绩考核目标 - 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为20%,触发值为12%[39] -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为35%,触发值为21%[39] - 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为40%,触发值为24%[39] 费用摊销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90万股,需摊销总费用7273.20万元,2024 - 2027年分别摊销2757.76万元、3030.50万元、1181.90万元、303.05万元[48] 审议与实施 - 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4]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24][53]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24][53]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首次授予相关程序,否则终止[10] -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在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12个月未明确则预留权益失效[23]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实施[67] - 激励计划信息披露文件有误,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已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应返还权益[68] - 公司提前终止计划,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68] - 激励对象出现特定情形失去参与资格,已解除限售股票继续有效,未解除限售的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6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