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太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日为 2024年 6月 21日,该授予日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 以及《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 名单中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以及《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