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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明利: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德明利德明利(SZ:001309)2023-09-28 22:22

| 第一章 总则 2 | | --- | |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 |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 | 第四章 决策程序 . | | 第五章 议事规则 | | 第六章 附则 5 |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二三年九月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德明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融资决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