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九月 | 第一章 | 总 则 2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2 | | 第三章 | 董事会的提案 4 | | 第四章 | 董事会的会议通知 5 | | 第五章 | 董事会的召开、表决、记录 6 | | 第六章 | 附 则 12 |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 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 章程》及股东大会授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者 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