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德明利: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德明利德明利(SZ:001309)2023-09-28 22:22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二○二三年九月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的行为,维护 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监事的权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 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 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 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监事候选人,也 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一 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或监事的议案。 第四条 在股东大会上拟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 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中,说明该董事、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本实施细则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