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 第一章 总则 . | | --- | |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 | 3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 第四章 4 | | 第五章 附则 5 |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三年九月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 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二名,且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