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道信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含)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 之一(含)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