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道信息: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3年11月)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举董事、监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监事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 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含独立 董事)或者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 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一种投票制度。即 每位股东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其有权选出的董事、监事人数 的乘积数,每位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票投向某一位董事、监事候选人,也 可以任意分配给其有权选举的所有董事、监事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