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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联域股份联域股份(SZ:001326)2024-08-27 19:4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五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二日通知[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7] 职责与披露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1]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部分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9][10]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11] 细则规定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抵触按最新规定修订[22] - 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