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7][8] -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6] 关联关系 - 关联关系指控股股东等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关系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5] 关联交易原则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等原则[11]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先经公司审议再由子公司审议[3] 财务资助限制 - 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应审慎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委托理财[12]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9] 交易金额审议标准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除担保)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批准并及时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0]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0] 重大关联交易审计评估 - 需股东会批准的重大关联交易(除担保),交易标的为股权,需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6个月[25] - 需股东会批准的重大关联交易(除担保),交易标的为非现金资产(非股权),需对交易标的评估,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一年[25]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首次发生,按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新协议交易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2] - 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超预计金额,以超出金额履行程序并披露[22]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3] 额度使用期限 - 关联交易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8] 其他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适用相关规定[30][31] - 关联人受让股权涉及放弃权利按规定,可能重大影响或致关联关系变化需及时披露[31]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并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事项[33] -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应在指定网站和报刊披露并提交相关文件[33]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独立董事决议等多项内容[33][34] - 本办法“以上”含本数,“超过”“以外”不含本数[36] -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36] - 本办法与其他规定抵触时以其他规定为准并报股东会审批[36]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7][38]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