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康口腔: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尚未向投资者公开的重大信息以及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或 证券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应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 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提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