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孙杰风、姚春海、张宇敏、吴文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资金管理 - 2022年12月16日公司同意用不超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1] - 投资到期后继续使用,2024年4月23日补充审议披露[1] 监管要求 - 公司需10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2] - 不服监管措施可60日内向证监会复议或6个月内起诉[2]
资金管理 - 2022年12月16日公司同意用不超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1] - 投资到期后继续使用,2024年4月23日补充审议披露[1] 监管要求 - 公司需10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2] - 不服监管措施可60日内向证监会复议或6个月内起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