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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泰: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永顺泰永顺泰(SZ:001338)2023-10-10 15:52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拟提名陆健、陈敏、王卫永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独立 董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 合法、有效;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 执行人。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