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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欣新材: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兴欣新材兴欣新材(SZ:001358)2023-11-30 20:37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欣新材"、"公司"、"发行人")拟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本 人作为兴欣新材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避免同业竞争事宜,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目前没有、将来 也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 的任何业务或活动;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在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存在同业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 技术人员。 2、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承诺将不向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 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人提供任何资金、业 务、技术、管理、商业机密等方面的帮助。 3、对于本人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将通过本人在该等企业中的控制 地位,保证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人相同的义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与发行人 进行同业竞争;若未来本人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公司计划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 业务,本人承诺将在该公司股东(大)会和/或董事会针对该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