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欣新材: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3-1-18 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2018 年 7 月 11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并通过了《关 于在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聘 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021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完成了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同步更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则>的议案》,对审计委员会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整,选举公司董事朱容稼先生担任 审计委员会委员,与邓川先生、郑传祥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 ...